安全稳定是科学发展的前提。宿管中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认真布置落实以下 10 项安全防范措施,力保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公寓平安。
1、与保卫处联合开展宿舍安全用电回头查。继2009年11月7日~12月18日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和各学院联合开展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后,12月7日至2010年1月上旬,宿管中心、保卫处两部门再次开展宿舍安全用电回头查。检查中,检查人员还逐个宿舍就防火、防盗的安全注意事项对同学们进行安全教育和温馨提示。
2、严格宿舍消防安全管理。重申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明火煮食、焚烧垃圾、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磁炉、电饭锅等大功率违章电器以及乱拉乱接电线等不安全行为。
3、对因欠电费或超负荷用电造成宿舍被断电的,必须先充值或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后,才能恢复供电。
4、1月18~3月3日,对无人留校的寝室,一律停止供电。中途返校的学生,须经学院(辅导员)知情并同意后方能正常供电。
5、组织放假前对学生公寓消防设施、通道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损坏的消防设施登记汇总报保卫处,并切实加强防范措施。
6、放假初,组织安全巡查,督促无人留校的寝室锁闭窗户、反锁房门,发现寝室门窗损坏的进行维修加固。
7、寒假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临时出入证》双证进入学生公寓;严格执行晚归登记制度;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学生的朋友或亲人来访,只能在门卫室会客或到公寓外交谈。
8、值班人员加强督促携带大件行旅物品或电脑袋出公寓者到值班室自行开包检查登记,堵塞治安漏洞。
9、开展寒假为同学们托管电脑等大件物品服务,以减少宿舍盗窃案件发生机率。
10、加强假期值班巡逻和查岗查哨,与保卫部门联合加强校园巡逻,努力提高治安防范能力。
(行政新闻主编:胡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