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学院党组织书记、院长每学期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第一课”)是广东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制度。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以及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上第一堂思政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买球网站2020年春季学期“第一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课内容
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这一主线,突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主题,把握好讲授重点。
二、工作要求
(一)各实施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安排实际,科学、合理、有序落实“思政第一课”工作,可以在线教学形式进行,也可在学生返校后现场授课。
(二)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授课人员要对授课相关事项及讲稿亲自审定、亲自把关,按照《通知》规定的讲课内容和讲课要求上好“第一课”,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实施单位应及时向学校主页推送及在本单位网页报道“第一课”组织实施情况以及在线授课的学生反响。
(四)授课人员如安排在学生返校后授课的,应在最后一批学生返校后一个月内完成授课任务。
三、教学实施及任务分工
校党委书记、校长“第一课”活动由教务处负责教学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会同党委办、校长办负责拟定讲稿并制成课件,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内外宣传报道及在线授课的推送发布工作;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做好听课学生组织工作以及在线听课学生的信息收集工作(包括学生听课图片、感想等);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在线授课的录像、视频制作以及其他在线技术保障工作。
学院党组织书记、院长“第一课”活动由各学院具体负责教学实施;党委宣传部负责“第一课”实施工作的通知部署及实施情况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做好全校“第一课”在线教学技术保障工作。
四、情况报送
请各教学实施单位于4月10日前(安排在学生返校后授课的,应在最后一批学生返校后一个月内完成授课任务并报送)报送“第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授课人讲稿(或课件)。校党委书记、校长“第一课”实施情况由教务处统计报送。统计表需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讲稿(或课件)只需电子版。
报送地址: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湖光校区行政楼517室)。
联系人:梅志刚,联系电话:2383150、18826699595,邮箱xcb@gdou.edu.cn。
党委宣传部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