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已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开始。今年汇算清缴在2019年的基础上简化了申报流程,使您能更精准、更便捷进行申报。
一、办理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申报方式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三、什么是个税汇算清缴?
个税汇算清缴为2020年个人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即“综合所得”,包括工资、劳务报酬等4项),合并计算全年应缴纳的个税,减去2020年已预扣预缴的个税,多退少补。
四、汇算清缴常见问题
(一)哪些情况会产生退税?
1.2020年度综合所得不足6万元,但平时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2.2020年度有专项附加扣除,但没有在个税APP中申报备案;
3.纳税人有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等,预扣预缴税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4.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
5.有税优识别码的商业健康保险等没扣除。
(二)哪些情况需要补税?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等,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合计,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税率。
五、汇算政策变化
(一)关联2019年度申报记录
2019年度若需汇算补税但未办理,需先完成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方可办理2020年度退税。
(二)建立“首违不罚”制度
提交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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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