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9号)精神,经学校人事处审核、专家评审推荐、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审议以及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推荐以下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一、南粤优秀教师
1、吴刘萍 滨海农业学院
2、梁海鹰 水产学院
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1、俞国燕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现按照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8日至13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部门)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校监察处或人事处反映公示人员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人员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方式
监察处:邓玉琼(电话0759-2383501 ,电子邮箱:jwb@gdou.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刘波(电话0759-2383117 ,电子邮箱:rsc@gdou.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