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和《广东省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工作程序(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对象
买球网站2021届(2017年入学)毕业生户口迁到买球网站学生,具体名单如下(详见附件),
二、户口迁移流程
1.户口在省内的毕业学生,自行向拟迁入所在地公安机关发起“一站式”迁移申请。原籍是外省的以及未能发起“一站式”迁移申请的,凭报到证、毕业证到学校户籍室(行政楼102)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
2.正常毕业的及需要发起“一站式”迁移的学生,请准确填写户口迁往地址的详细信息(××市××区××路××号)、联系电话,并在备注标明是否自行申请“一站式”迁移。
三、注意事项
1.非正常毕业的学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可以凭教务处开具的结业证明办理,并在汇总表上填写“联系电话”和“备注”。结业生结业时可将户口迁往原籍,也可以等到正常毕业后凭报到证根据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
2.升学的学生,如不能在6月2日前落实迁往地址的,只需要在联系电话和备注栏填写信息,待落实迁往地址后再联系办理。
3.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领取后须在有效期内向迁入地办理落户。
四、有关要求
1.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统计表(详见附件)请务必于6月2日前发送保卫处邮箱bwc@gdou.edu.cn。
2.领取户口迁移证时,凭身份证原件及报到证复印件(如委托别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书),到学校户籍室(行政楼102)领取。
3.为了能让户口迁移工作一步到位,同时避免在户籍系统上出现更改。如本人对户籍情况存在疑惑,可致电或短信询问。联系人:保卫处户籍室李老师;联系电话:13652887882、2383149
附件: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统计表
保卫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