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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园内户外宣传设施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1

编辑:关阳

作者:党委宣传部

审核:党委宣传部

来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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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户外宣传阵地的管理,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和优美、整洁的校园环境,根据《买球赛的网站大全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开展校园内户外宣传设施排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校园公共场所宣传设施、已划归各单位(部门)使用的宣传设施、各单位在楼宇内自行设置的固定宣传设施,具体包含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橱窗、张贴栏、公告栏。各单位(部门)办公室、会议室等室内的宣传设施以及临时非固定宣传设施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但不在本次排查清理和统计范围内。

二、排查时间

2021年10月11日—10月22日

三、排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对线下宣传设施实行备案管理,明确管理员(必须为在编在岗人员),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排查到位。

(二)落实责任。按照“主管主办、属地管理”原则,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各部门党员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线下宣传阵地第一责任人,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宣传内容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各部门党员负责人审核把关,且必须落款注明制作单位及责任编辑(原则上为管理员)。校内各单位(部门)设计制作、悬挂、张贴、摆设的宣传品应安全可靠、干净完整、方正合规、大方得体,并在规定期限和指定地点使用,使用期满后,即自行撤除或更换。宣传品若在使用期内损坏不能再发挥作用或影响校容校貌的,须立即撤除或更换。

(三)确保成效。各单位(部门)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党委宣传部将加强日常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校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范围。

四、信息报送

请各单位(部门)填写好附件《2021年度户外宣传设施排查情况统计表》,请于10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交至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行政楼517室),联系人:关阳,电话:2383150,电子版发至宣传部邮箱xcb@gdou.edu.cn。


附件1:2021年度户外宣传设施排查情况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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