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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提醒,2022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

时间:2021-12-22

编辑:财务处

作者:财务处

审核:宣传部

来源:财务处

浏览次数:

记得在12月31日前完成哦!

一、重要提醒

2022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论有无变化,请对照个人情况,在12月31日前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及时修改、确认,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二、温馨提示

(一)容易错报的情形

1、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一方按1000元/月的标准扣除,或选择双方分别按500元/月的标准扣除。

2、住房租金由签订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在湛江市无住房才能申报住房租金。如果在湛江市内有房,无论是否租房均不可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夫妻双方在一年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4、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应当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按每个子女1000元/月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标准的100%扣除,或选择分别按标准的50%扣除。

6、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为2000元/月,与老人的人数无关,兄弟姐妹的合计扣除数不超过2000元/月。

(二)需要修改的情形

 1、孩子大学毕业已参加工作,要修改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不能再享受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住房贷款利息提前还完,需要及时修改贷款期限。  

  3、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的申请人、申报方式、扣除比例及信息等有变化要修改。

(三)需要作废的情形

有老人在2021年去世,2022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答疑解惑

1、问:孩子2021年考上大学,教育信息修改为高等教育,教育起始日期改为2021年9月,个税系统累计子女教育扣除数就少了原来1-8月的高中阶段扣除数,如何填报,才能正常衔接子女教育升学扣除数?

答:需要新增一条大学阶段的子女教育,不能修改原来的子女教育。如已修改,可以新增一条高中阶段的子女教育,教育结束时间填到8月,和大学阶段接上,就能全年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了。

2、问: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怎么选择?

答:推荐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按月及时享受。

也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延迟享受。

3、问:兄弟突然去世,赡养老人原本是平均分摊,可以修改为独生子女由一人扣除?

答:可以,在兄弟去世的第二年可以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月扣除。

4、问:2021年6月生病,大病医疗可以报吗?要怎么填写?

答:可以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根据在【首页】-【查询服务】中的查看结果填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5、问:没有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不可以补报?

答:可以,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

四、操作步骤

情形一: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或仅需修改(作废)部分信息。

1、APP首页,点击【了解一下】或【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点击【一键带入】,选择扣除年度2022。

2、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需要修改或作废的项目,点击修改或删除进行调整,核对无误后点击【一键确认】。(注意:如有【已失效】的项目,则需先删除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情形二:需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1、按情形一确认上一年度申报的其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进入APP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注意:2022年首次填报,直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政策解读:

六张表搞懂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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