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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买球网站党委书记、校长和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上第一堂思政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2-23

编辑:梅志刚

作者:梅志刚

审核:欧卫军、张艳梅

来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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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落实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思政课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及中小学党组织书记、 校长上第一堂思政课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结合买球网站实际,现就做好买球网站2022年春季学期“思政第一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讲课内容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决议》进行宣讲辅导。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刻认识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的初心使命和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和历史经验,深刻认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要求,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断坚定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决心,努力成长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要求

(一)各实施单位要根据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科学、合理、有序落实“思政第一课”工作,保证上课安全、见效。

(二)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授课人员要对授课相关事项及讲稿亲自审定、亲自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实施单位应及时向学校主页推送及在本单位网页报道“思政第一课”组织实施情况以及在线授课的学生反响。

(四)各实施单位应在3月26日前完成“思政第一课”授课任务。

三、教学实施及任务分工

校党委书记、校长“第一课”活动由教务处负责教学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会同党委办、校长办负责拟定讲稿并制成课件,党委宣传部负责上课情况的校内外宣传报道;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做好听课学生组织工作以及学生听课情况的宣传材料收集工作(包括学生听课图片、感想等);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在线授课的录像、视频制作以及其他在线技术保障工作。

湖光校区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第一课”活动由各学院具体负责教学实施;党委宣传部负责“第一课”实施工作的通知部署、实施情况的统计、汇总、上报;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做好全校“第一课”在线教学技术保障工作。阳江校区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制定校区“思政第一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情况报送

请各教学实施单位于3月27日前将以下3份材料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

1.“第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

2.“第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纸质版(经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扫描或拍照的电子照片。纸质版由各实施单位留存;

3. 授课人讲稿(或课件)电子版;

校党委书记、校长“第一课”实施情况由教务处统计报送。

联系地址: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湖光校区行政楼517室)。

联系人:梅志刚,联系电话:2383150、18826699595,邮箱xcb@gdou.edu.cn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高校 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 党组织书记、 院长 (系主任) 及中小学党组织书记、 校长上第一堂思政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春季学期“思政第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22年2月22日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邮箱: xzb@gdou.edu.cn

电话: 0759-2383111(党办)、2383333(校办)、2396115(本科招生)、2396172(就业)、2382451(成教招生)、2362175(非学历培训)、2396185(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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