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202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和《广东省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工作程序(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届户籍在校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对象
户口迁到买球网站的2022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户口迁移方法
1.原户籍在省内可正常毕业的毕业生,只需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自行向拟迁入所在地公安机关咨询迁移方法,并发起“一站式”迁移申请。迁移信息需要提供个人户口卡及集体户口主页的,请从企业微信端联系林红老师。
2.原户籍在外省的请联系户籍当地派出所是否可以网上办理,未能网上办理以及原户籍在省内但未能发起“一站式”迁移申请的毕业生,需申请户口迁移证纸质材料并将户口迁出。户口迁移证办好后会在微信群(附件3)告知。领取户口迁移证时,凭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户籍室(行政楼102)办理,如委托别人代领还需提供委托书。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领取后须在有效期内向迁入地办理落户。
3.结业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可以凭教务处开具的结业证明办理。结业生结业时可将户口迁往原籍,也可以等到正常毕业后凭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升学深造的毕业生,如不能在6月8日前落实迁往地址的,可以提前备注清楚,待落实迁往地址后再联系办理。
5.未就业或者其它情况需保留户籍的,个人需提供保留户籍申请并交到学校户籍室(行政楼102),户籍原则上只保留两年。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迁出,户口滞留在校期间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核实毕业生户籍信息,准确填写核对附件2中有关信息(如迁往地址的详细信息:××省××市××区××路××号),并在备注栏标明是否自行申请“一站式”迁移、结业、申请保留户籍、升学、迁往就业地或者迁往原籍等情况,引导学生入微信群。纸质材料请于6月8日前交到行政楼102室,电子材料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wc@gdou.edu.cn。
2.为了能让户口迁移工作一步到位,同时避免在户籍系统上出现更改。如本人对户籍情况存在疑惑,可致电或通过企业微信询问。联系人:保卫处户籍室林红老师;联系电话:13553490759、2383149。
附件:
1.2022届户籍在校毕业生名单
2.202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统计表
3.2022届毕业生户籍办理咨询群
保卫处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