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教育部高等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附件1)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人选要求
推荐对象为:从事高等继续教育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的专家学者。推荐人选要求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教育部高等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附件1)。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填写《高等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
(二)单位审核。所在单位(部门)受理审核推荐材料,汇总后提交继续教育学院,于9月18日上午8:00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GHDJWB@gdo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高等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逾期不予受理。
(三)遴选推荐。根据省厅通知精神和推荐数量要求,继续教育学院将依据教育部高等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要求,组织遴选,择优推荐1位专家人选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824823776;吴老师,电话:15017390326。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教育部高等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2.高等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