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消安委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粤教保函〔2023〕5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有效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防止校园亡人火灾事故,减小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自查时间
2023年3月23日——2023年4月20日。
三、自查内容
按照《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内容,深入开展自查排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以高水平消防安全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科学谋划组织实施,高效推动自查落实。
各单位在完成消防安全自查情况表(附件2)内容的基础上,将突出风险隐患自查情况填至表中对应栏,没有风险也要“零”报告,并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4月20日前报送到至保卫处安全管理科(行政楼104室,联系电话2383119)。
附件:1.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买球赛的网站大全消防安全自查情况表
保卫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