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校人事〔2023〕19号),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了申报认定工作,并对各单位(部门)报送的名单进行了汇总及审核:各类认定申报共219人,其中符合认定条件201人(见附件),不符合认定条件18人。经处务会讨论并结合教务处审核意见及建议,校长办公会审定,拟同意符合认定条件的201人为2023年“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纪检监察室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2383501,电子邮箱: jwb@gdou.edu.cn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396130,电子邮箱:jsfzzx@gdou.edu.cn
附件:“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符合认定申请汇总表(201人)
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