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3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教学改革及三教统筹协同创新培育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成教〔2023〕29号)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开展了2023年校级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校内外专家评审,经研究,拟将评分结果为优良的项目予以立项为校级项目,并根据省级项目申报限额,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5日~12月2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联系电话:2339281;电子邮箱:GHDJWB@gdou.edu.cn)。来信来电请用真实身份并附具体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后符合要求的项目,经学校批准后立项为校级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附件:2023年校级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拟立项名单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