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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及监督措施

作者:张明康   编辑: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审核人:陈扬枝   来源:无   发布日期:2021-06-22

一、公开的范围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学科建设:包括规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经费的分配及使用情况。

(二)科研工作:包括各级项目的立项情况,科研成果情况。

(三)人才队伍建设:包括规划与工作方案,人才引进情况等。

(四)学生工作:包括“奖、贷、补、减、勤”的相关规定及结果,各种先进评比条件、程序及结果,毕业生就业信息,学生党员发展的条件、程序及结果等。

三、公开的形式

(一)通过召开学院教代会、教职工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

(二)根据上级或学院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事项进行通报。

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双代会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或团委书记)共10人组成。

四、监督措施

为便于师生员工的监督,学院设立院务公开意见箱。对有关的意见与质询,学院要指定专人及时做出答复和处理。

  监督邮箱:jnxy@gd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