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赞/摄
工程学院代表团代表围绕酬金分配办法和考核规定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代表们基本赞成此次酬金制度改革,认为改革导向是正确的,但是针对其中一些具体的分配和考核方法,他们认为不够清晰,有待完善。
会议讨论中,代表们一共提出了10点具体意见与建议。其中主要有:
辅助津贴分切办法的表述不太清楚,建议实验辅助津贴要进一步明确。
管理津贴分切办法中,“教学单位办公室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其中40%按学院数量平均分切,60%按学生数……”,其中的40%按学院分切不能用平均法,因为学院有大小,人数相差太大,会造成分配不公、不平等现象(大学院吃亏),60%的那部分基本合理(管理人员是按照师生数来定编的)。他们建议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即可以改成“分别按学院编制数(至少是实际人数)和学院标准学生数……的比例分切,建议人事处重新测算,3:7或2:8更为合理。
鼓励适当缺编,以利于降低学校办学成本,要给予超过平均工作量工作量部分要翻倍(课时费)。因为引进人成本太高,缺编成本就低很多了,支付课时费比人员经费成本低得多。
研究生导师指导工作量要比本科生的翻一番。
二级学院没有更多的调节余地,建议学校给学院留有最低的调节基金。
工程学院潭留文代表接受采访时表示,总体来说,学校薪酬分配改革方向是正确的,鼓励了劳动贡献,鼓励关心学生,鼓励学科建设,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和学校科学发展。但是每个学院都有差距,侧重点都不同,有的学院侧重硕士点的建设,有的侧重本科生培养,有的则侧重科研发展……学院的偏向均不同,所以不能要求每个学院都按照学校统一的方案进行分配,应当让学院根据自身的特色和发展方向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这样才有利于各学院和学校的长远发展。
(党群新闻主编:张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