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调整的通知》的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开展了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经学生本人申请,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2-2023年度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的人员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达至学生工作部。意见所反映情况须具体真实,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若对初评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反应情况:
电话:0662-2162166
邮箱:wangyijun0528@163.com
收到异议后我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公示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9日
附件: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拟定名单
关于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困难生认定结果的公示.docx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6月5日